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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函

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函

2026-03-04

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函

各参保单位:

按照《福建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浮动管理办法》(闽人社文〔2026〕2号)文件要求,我市已完成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。

请各参保单位及时登录福建省税务“电子税务局”或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本单位浮动后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。如有异议,请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《福建省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申请表》(附件1)及相关材料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核定。

附件:1.福建省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申请表

2.福建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浮动管理办法

3.宁德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

宁德市社会保险中心

2026年3月4日

附件下载:

  • 附件1.福建省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申请表.xlsx
  • 附件2.福建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浮动管理办法.pdf
  • 附件3.宁德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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